浙江印发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、城镇污水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》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(以下简称疫情),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,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查看详情